《广东音乐200首》前言
By  十三郎 发表于 2006-11-5 12:15:11 

  前言

  广东音乐,又称粤乐,是岭南的一大民间器乐乐种。它"采中原之精粹,纳四海之新风,融会升华,自成宗系",几乎在上个世纪的中国民族音乐乐坛上风靡了百年,并以砥砺复兴之势跨入了如今新世纪。本所应广大民间音乐爱好者、民间乐社("私伙局")的热切需求,从众多的广东音乐曲目中精选、汇集成《广东音乐200首》,付梓出版。

  本曲集所选的曲目以新中国成立前的为主,新中国成立后的为辅,展现广东音乐发展的历史缩影。广东音乐自20世纪初叶盛行以来,继丘鹤俦(1880-1942年)编著出版《弦歌必读》之后,许多乐谱出版物纷纷问世。其中,广东音乐曲艺团原广东音乐研究组成员易剑泉(1896-1971年)、陈德钜(1907-1971年)、梁秋(1907-1982年)、陈卓莹(1908-1979年)、刘天一(1910-1990年)、朱海(1915-1983年)、方汉(1916-1974年)、黄锦培(1919年-)、黎田(1929年-)等广东音乐家,于1956年编辑出版的《广东音乐曲集》(一、二集),还有中国音乐家协会原副主席李凌(1913年-)在1957-1958年间编著出版的《广东音乐》(一、二集),是本曲集编选的主要依据。在编辑过程中,参阅了广东省当代文艺研究所的前身--原广东省民间音乐研究室(成立于1963年,曾改名为广东省音乐研究所)所积累的有关出版物和内部资料。本集中的乐曲说明,主要参考原中国音乐家协会广东分会(今广东音乐家协会)1963年5月所编印的《解放前广东音乐演奏曲目汇编》。原中国音乐家协会广东分会和广东省民间音乐研究室的研究人员胡均、谭林、徐洗尘、林韵、叶鲁、马明、莫日芬、费师逊、黄家齐、林凌风、林闻、曾文飞等,多年来对广东音乐乐曲所做的整理、校对和编选工作,为本集的编辑出版奠定了基础。广东音乐高胡演奏家余其伟对本集的编辑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值此《广东音乐200首》出版之际,谨向以上各位音乐家和为本集提供珍贵照片者,致以衷心的感谢!并感谢花城出版社全力促成了此书的问世!

  关于乙凡调的音阶及其音阶中的"7"、"4"两个音阶的音高标记问题,特作间要说明。

  广东音乐运律灵活,素有多律并用之称。早在1956年12月广东音乐曲艺团原广东音乐研究组编辑出版的《广东音乐曲集》的《前言》中曾经指出:"如果在乙反(乙凡)调里改用十二平均律来应付,便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效果,会把乙反调式的风格完全抹杀,在这一方面,就似乎是不能削足就履的了。"实践证明,"7(乙)"、"4"(凡)音高的游移性会因其音律的归属不同而受到制约。在非乙凡调的乐曲中,"7"、"4"的音高,或微降微升,或与十二平均运律合律的现象非常普遍,但在乙凡调的乐曲中,"7"的音高在"b7"至"7"之间(即"↑b7"),"4"的音高在"4"至"#4"之间(即"↑4"),↑b7-↑4为纯五度的音程关系。它们在"5  ↑b7  1"、"2  ↑4  5"所构成的"四度三音列"集约性的组合框架中受到重用,居于调式中的核心地位,从而构成音律特殊的乙凡调式:5  b7  1  2  ↑4  5。故此,乙凡调式的确明显地超越了十二平均律的调式范畴,它应属于二十四平均律的特殊调式。鉴于在诸多乐曲中,乙凡调经常与其它调式交差并用、相互转换,其"7"、"4"的音高往往会出现相应的变化,所以本曲集仍按传统的做法,对"7"、"4"两个音符不附加特殊的音高变化标记,以便演奏者根据旋律发展的规律灵活处理。

  诚挚欢迎广大读者对本集错漏之处给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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