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水瓶女人,会在水瓶与其绝交后收到瓶子的信但不会与你面谈。他喜欢事情有始有终,他会在信中说明一切事情及问题的缘由。好多水瓶的女人都是在分手后才知道瓶子曾经有多爱 ,你会很后悔和他分手,因为 你 知道原来他是这么地对你用心,其实 离开的原因也只是觉得在水瓶的心里你不 重要。呵,瓶子喜欢在分手后坦白。可是的确又已经来不 及了。对于瓶子这种人来说,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也没有所谓的日久生情,绝对是想通了就 爱上了,想通了就不 爱了。所以他们对失恋、恋爱 的态度都很淡然。处理自己的事 如同看别人的故事般冷静超脱。可是他们心里 却在进行着很强的斗争,甚至是他们根本承受不 了。有时候真的是硬撑。但他们认为撑习惯了, 就成真的了。很多瓶子都是这样,他可能只是淡淡地坐着面无表情,可是他心理却在做着激烈的斗争,早就兵荒马乱打成一片乱成一团了。但他永远让你看 不出来。这是清高么。 很多时候瓶子将自己表现得与他人无关。他们是需要自由。于是用冷漠来包装,用 羁来掩饰。所以一生也 就错过了很多曾经爱过的人,因为那些人根本不 知道瓶子的爱,或者,虽然爱着瓶子却仍旧不 敢爱。这是瓶子的悲哀,也是瓶子的骄傲,瓶子的幸福。 不 要责怪她冷漠,这是她保护自己的唯一方式。她像一只刺猬,随时竖起自己身上的刺,但她的刺不会伤人,她只是用来武装自己。她不 敢要太多的爱,她怕享受完爱之后,剩下的只是加倍的痛。所以当别人对她过度宠爱时,她不 但不 会欣喜,反而会惊惧地逃走,她 不知道怎样回报别人对她的爱,如果 你得到她的喜爱,那是因为她已经知道如何面对,如何回报了。
她追求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她懂得爱人,但她 不习惯爱人,她知道爱往往伴随着恨,而恨,是太沉重的伤痛,也是太容易让人疲倦的感情。她不 想痛,也 就懒得去恨,于是,为了防范恨与痛的到来,她只好选择不 爱,即使爱,也是淡淡的,冷冷的。别怪她,她是真的不知道如何专注。
她有时也很虚伪。 要指责她,她之所以选择虚伪,那是 勉强她做她 愿做但又拒绝 了的事,她 不习惯承诺,也 不懂得拒绝,她最擅长的是难为自己。她不 想你 难过,只好令自己难过。她总是固执地认为自己有超乎寻常的承受力,她将自己想得太坚强,而把别人想得太脆弱。她老是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让别人受到伤害。她不 知道,受伤的其实是自己。只是她 不知道如何表现出来,她迷糊得像别人所认为的那样,将自己当成一个百毒不 侵的人。
别以为她很洒脱,很多时候,她其实是放 下的-——她比任何人都要敏感,都要细腻,但她 不会让 你知道,她明白,即使你 知道了,也是无济于事。她的心是把握不 住的风,她渴望像风一样单纯而自由。她不 是不 想平静,她只是找不 到平静的理由,她一生都无法明确自己在人世要扮演的角色,她只有不 停地寻求,寻求自己最终的目的。如果她找到了,她会毫不 犹豫地停下来,从此放弃心灵的漂泊。很遗憾,她永远也 不会满足,她的追求永不 停止。她的心再累,也无法逼迫自己放弃梦想,梦想是她唯一的支撑点。
千万别让她失望。因为她学不 会原谅,她非常渴求完美,虽然她知道世间没有绝对的完美,但,她有绝对追求完美的执着。你 若令她失望,她会 不可挽回地离开,即使她的心在滴血,即使痛楚重得要压垮她的生命,她也绝不 回头。那个时候, 在她脸上所看到的,是让人寒心的决绝。即使她还在你 的身边,她的心也早就 离你 十万八千里, 看不 到她的恨,但是你 会感受到比恨还让人痛苦的冷淡。她的离开是心灵的离开。
她可以在前半分钟对 你好得让 你受宠若惊,也可以在后半钟冷漠得让 你不可接受。 不要问她为什么这样善变,她也 不知道。当你 看到她在疯狂地快乐或悲伤时,千万 不要迷惑, 管她看起来是多么的疯狂,她内心其实是冷静的,她比你 们任何一个旁观者更知道如何处理快乐与悲伤,她只是习惯-——也可以说是喜欢将一切都变得疯狂。因为她觉得这是义务,也是权利,她是制造气氛的能手,她的一句俏皮话会让一切轻快起来,但她的一声叹息又会将一切都弄得很沉重。她总是不 由自主地交错操纵着快乐与忧郁。她并不 如你 们看到的那么快乐,同样,也 不如你 们看到的那么忧伤,只是,她忧郁时,喜欢带上快乐的面具,而当她快乐时,忧郁又 肯轻易放过她。
在她的宝瓶里,盛着的 不是快乐的源泉,而是她 不愿在人前滴下的泪水。你 看到的她,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你有时会认为她天真得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天使。但是, 你若有心, 就会看到她沉静时脸上挥之不 去的忧伤,还有她的眼底,竟那么凝重地积压着一种看破红尘的味道。她只有在午夜无人的时候,才会完全地释放自己。她不 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表露她的无助,她的彷徨,她的沧桑。她瓶子里的水,是永远流 不尽的泪。 你所看到的坚强,只是她在竭力掩饰的脆弱。
她有着分裂的人格,在她身上,永远存在着两个相互对立的极端。这对她来说并 矛盾,因为她是水瓶女子,她只想活得真,虽然她明知道,活得真是要付出代价的。 绿蓑衣 发表于 2008-1-18 17:54:17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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